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38.“这圣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圣礼物上所分别为圣的”表代表除罪的敬拜行为。这从“礼物”或“供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礼物”或“供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是指敬拜行为的内层事物,因为这些内层事物就是这些敬拜行为所代表的。敬拜的内层事物就是爱与信的事物,因此是罪的赦免,也就是除罪,因为罪通过信和爱被主除去。事实上,爱与信的良善进入到何等程度,或也可说,天堂进入到何等程度,罪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也就是说,地狱在何等程度上被除去,包括在人里面的地狱,以及在人外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分别为圣,也就是献上的礼物表示什么。礼物被称为圣,并且给予或献上它们被称为将它们“分别为圣”,是因为它们代表圣物。事实上,献上它们是为了给百姓赎罪,因而为了给他们除罪,这一切通过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信和爱实现。
它们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尽管耶和华,就是主不接受任何礼物或供物,而是将它们白白地赐给每个人。即便如此,祂的意愿是,这些事物要来自人,如同来自他自己,只要他承认它们并非真的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因为主赐下出于爱而对实行良善的情感,出于信而对讲述真理的情感;但这种情感本身是从主流入的,然而却看似天生就在此人里面,因而看似从此人流出。事实上,凡一个人出于属爱的情感所行的,都是出于他的生命而行的,因为爱就是那构成每个人生命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被称为一个人献给耶和华的礼物和供物的东西,本质上是主赐给一个人的礼物和供物;它们被称为“礼物和供物”是由于表象。凡心里有智慧的人都能认识到这种表象,但简单人则不然。然而,他们的礼物和供物仍是可悦纳的,只要它们是出于含有纯真在里面的无知而献上的。纯真就是对神之爱的良善,住在无知里面,尤其与心有智慧者同住。那些心里有智慧的人知道并发觉,他们自己里面没有丝毫源于他们自己的智慧;相反,一切智慧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也就是说,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归于主,或说来自主;因此,即便与智慧人同在的纯真也住在无知之中。由此明显可知,承认,尤其察觉这一事实构成智慧的纯真。
犹太教会中所献上的礼物主要是燔祭,祭物和素祭,它们也被称为“赎罪祭”,因为它们是为了罪得赦免,也就是除罪而献上的。属犹太教会的人也以为他们的罪通过这些供物而得赦免;事实上完全被除去;因为经上说,他们献上这些东西后,“必蒙赦免”(参看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 30)。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这些供物代表内层事物,因而代表诸如一个人出于从主所获得的爱和信所行的那类事;这些才是赎罪,也就是除罪的东西;它们被除去后,就看似完全被除去或逐出了,如本段和前一段所示。这个民族的敬拜是代表性的,因而是缺乏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在那个时代,天堂正是通过这种敬拜而与人类联结的(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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